這份筆記乃整理於昨日與陳公佛羅倫薩的討論之後:
關於台灣主權的歸屬, 根據一般民進黨人士的主張, 是屬於台灣人民自決的. 原因是主張台灣於日本戰後應還與中華民國的開羅宣言- 其本質上為一外交公報- 雖提出一種戰後實際解決此一問題的意象, (並且二戰後許多宣言的實際內容皆被成功的執行了), 但由於中華民國在戰後立即陷入國共內戰的動盪之中, 並於四年後全面喪失大陸領土的控制權, 因此日本政府並無法決定台灣的交接權到底是國民政府或是中國共產黨.
於此同時, 美蘇冷戰的展開以及韓戰的爆發, 美國對台灣的重視與日加增! 因此日本在民國四十一年便與敗退至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簽訂了中日和約. ( 和約全文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6%97%A5%E5%92%8C%E7%B4%84 )
筆者覺得其中有趣的是第二條以及第四條.
第二條聲名日本放棄對台澎金馬的主權, 但未說明放棄了又該交給誰! 所以這也成為一般台獨理論家喜歡舉證的理論基礎之一.
而第四條主張日本承認其與中國在中華民國三十年以前所簽的所有條約自動失效. 這點之所以有趣容後說明.
以下為對上面兩條條文的一些思考:
關於第二條, 是否因為並未明說台灣主權今後的歸屬, 台灣就不屬於中華民國? 條約簽定地點是台灣的台北, 中華民國政府實際統轄地區為台灣, 日本與中華民國政府於台北簽訂和約, 並承認其對台灣統治權的喪失, 那麼台灣不歸中華民國政府, 又會歸誰? 台獨理論家云: 台灣於二戰結束之後為無主之地, 因此其前途當由台灣人自己決定! 而國民黨為一軍閥, 以軍事力量強行占領台灣! 關於此點筆者認為不過事後諸葛之論! 倘若國民黨於戰後仍然順利統治中國, 民國四十一年的中日和約想必會明說台灣主權歸於中華民國! 試想: 如果戰勝國不是中華民國, 而為大清國, 則台灣主權歸屬絕無爭議! 當歸還清廷, 並由台灣巡撫管轄. 然清國已亡於中華民國! 因此台灣回歸中華民國一省, 有何不妥? 就因二戰後東亞出現了兩個中國! 因此日本無法明說台灣歸哪個政府: 不歸蔣, 即歸毛!
哪有台灣自決的空間?
關於第四條更為有趣! 其原因剛剛也提過, 日本放棄馬關條約後, 台灣主權應"回到"馬關條約前原點: 清朝的台灣省. 然中共以及國民府皆主張全中國的主權! 因此台灣不歸蔣即歸毛, 不共和即共產!因此就此點來說, 如今台灣一般輿論所主張的, 中華民國的主權只應限於台澎金馬, 雖是現實狀況! 但卻等同於將台灣主權奉送給滅亡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其邏輯是明顯的:
清朝的台灣割於日--> 清亡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打敗日本-->台灣還給清朝=台灣還給繼承清朝的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亡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台灣主權未定論的結果實際上將台灣白白送給中共.
因此, 為今之計,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台灣唯有堅持其推翻滿清建立民國的歷史事實, 並繼續在法理上堅持對全中國的主權, 方能對抗中共的統戰, 維持台灣自由民主的社會現狀. 台灣成為一太平洋西岸的獨立民族國家不幸的並不符合歷史的現實.
最後的 40 堂課(閱讀筆記 56)
3 小時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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